他们相识十年。恋爱六年,中间因为一些事情分手一年,但在同一个城市,接着是异地分隔三年。彼此相爱过,分手后相互折磨了四年。我想,对于他们这样的一份爱情,是至深的,是深入骨髓的。亦如那滴水穿石一样的细微又执著。 绝大多数的恋人,在分手后,还在患得患失,还在不甘心,不死心,还在苦苦追求的或许只有一方。不管是失败的一方,还是彼此都两败俱伤的,伤心过后,能够折磨和为难的只有自己,分手便是陌路人。即使再见面,也只能嫣然一笑。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itotii » 不再绝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