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那阵子,启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。其实房子还是那座房子,朋友还是那些朋友,只是多了爱红,一个比他小了整整5岁的小女人而已。
或许因为来自农村,读了再多书也改变不了勤劳灵巧的本性,爱红会持家。实际上她很年轻很有发展,在单位相当被看重。但只要一下班,她就总是赶着往家走,买菜、拖地、洗衣、做饭,启明一回到家就可以吃上精致可口的饭菜。
爱红热爱生命,一不小心肚子就大了。那时候家还是家,只是他和她的角色在不知不觉间起了变化。随着肚子里“第三者”的与日俱增,爱红的身价也愈来愈高。
儿子生下来了,白白胖胖,一双大眼睛四处乱转。启明心里像喝了蜜,做起家务来精神抖擞。做饭、洗碗、买菜、洗衣,甚至收拾卫生间,洗尿布,一样也没拉下。爱红则坐阵指挥,不时发表一些意见。
启明的心情也在变化。日子久了,他就有些不耐烦:“要洗你自己洗,刚出差回来,也不能好好休息一下。过两天我就出差,这样子天天当长工,我受不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