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读者找来倾诉,他有个妹妹,处了一个对象,家庭条件很一般。
男方兄弟两个,只有一套六间房,他们那边是农村,原本打算这些天张罗着换礼。
可是他的父母考虑到如果同意这门亲事的话,他的妹妹嫁过去了就面临着以后两家子人住在一起,不能生活得很好。
他说他们家提出的条件也不高,最起码嫁过去了得有个住的地方吧,但双方无法达成共识,订婚也就此搁置了。
他们的父母以过来人的身份苦口婆心告诫女儿:这婚前恋爱和婚后过日子根本就不一样,那么多人住在一个屋檐下,时间久了,难保不产生摩擦,结婚以后了,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,到时后悔可就晚了。
可他的妹妹死活不听劝,和父母闹得特别僵。现在全家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劝她,也不敢使劲劝,讲什么她妹妹都听不进去。
于是他焦急地来问我,简姐姐,您有什么建议吗?
为彩礼、为婚房最后闹掰的情侣,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,这已然发展成了一个社会问题。
听了上面这位读者的故事,我回想起村里曾经发生的一个故事。
发小蓓蓓初中毕业就随着打工的浪潮南下广东打工。在打工期间,认识一个湖北的小伙,男孩对她关怀备至。
正值那桃李年华,荷尔蒙涌动,男有情女有意,于是一拍即可。
春节将至,当蓓蓓兴致勃勃带着男朋友回家见父母。
她的父母远远地瞅着,男孩的身高比自己的女儿还要矮。
我的发小,身高一米六五,身体丰满,长相甜美。男朋友个头小,还十分清瘦,看起来“肩不能挑手不能提”。这在农村,是大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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