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前我和先生宴请我娘家人,席间一位亲戚问我新买的房子装修好了没,什么时候请大家去看看。我说有些细节没弄好,还没搬进去呢!
我妈想也不想地接口道:“快好了,我去过,数了数房间有十几个呢,等她弄好,你就带着孩子过去玩,晚上就睡在那。”
先生一听,顿时愣了,一脸惊恐地看着我。
我压抑住心里的怒气,笑得很温和,但语气是不容商量的坚决:“我们家从来没有留宿客人的习惯,一般有客人来就住隔壁的喜来登酒店,走过去不到五分钟。”
于是,换我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了,我没有理她。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,我早已再三表明:在我们家,必然是我和先生做主,任何人想越过我们做我们的主,我绝不可能答应。
回到酒店,先生担心地问我,我妈会不会生气。我反问他:“那你愿意以后我们家变成招待所?”
先生说那当然不愿意了,想想都觉得恐怖。
在当时的场合下,我若不吭声,那就是默许,代价就是以后的生活和自由都被严重破坏,直到我自己再也不愿承受为止。迟早要拒绝的事,不如一开始就说清楚。
我的大姑姑,便是最好的前车之鉴。
八十年代时,我出生的小县城基本上没什么人种地了,大多数人或者上班或者自己开始做小生意,但在风俗上,其实更接近农村。
我大姑姑属于吃苦耐劳,头脑灵活的人,我在七岁时,她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商品房,全家都搬到市里去住了。当时周围好多人都羡慕她,因为她们家是我们那里第一个买商品房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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