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一个真诗人,不仅写诗,生活也追求诗意,任人炒股炒房发财破产,他从不为所动,守着一家地方文学刊物,靠不多的工资和不多的稿酬生活。
在没遇上那个“美丽的、诗意的、不食人间烟火的”女孩之前,他也无意恋爱结婚,因此都奔40了,仍单身。
终于遇上了,大家都为他高兴,他带着她在文友圈里一亮相,长发纤腰,惊鸿一瞥,果然,仿佛为他而生。
那天诗友例会,柳湖岸青草地,大家朗读自己的新诗。他来迟了,满脸血痕。本来他是领袖人物,那天却独在一隅。
诗友问急了,他说:是我不好,昨晚11点回家,累了,跟她说今天不做银耳粥喂你了,她说行,谁知睡到半夜,她忽地起身,说你不爱我,我同意不做银耳粥你就真的不做了?我是试试你的心!她又说,讲好了每天念着圣经伴我入睡的,昨天你没念,你不爱我!
他讪讪地说:那么纤弱的手,怎么就有那么大力量?
诗人有绅士风度,以往喜欢和他交往的女孩很多,现在他一概距她们三米之外。别碰我,别碰我,沾上香奈儿我回家就没命了。你们不忍心看我送掉小命吧。
诗人上班每接到电话就冲出办公室,在走廊里用极温柔极温柔的声音讲话,免得人家起鸡皮疙瘩。上班一刻不得闲,除了工作就是删除短信和通话记录,否则下班了来不及删,又不能晚接她一分钟。
诗人忽然冲到男同事的电脑前,用同事的QQ往自己的聊天页面上狂踩脚印,因为刚刚有个女孩和自己打了招呼,他企图将女孩的痕迹盖住。
诗人每天的表情甜蜜而忧郁,痛并享受着。
她是他的天堂,她是他的地狱。
天堂和地狱诗人都很受用,只是忍受不了凡常。